嘉定派雕刻技法之研究


   


        雕刻兩字之義為:「以金石或土木之屬,刻之範之,成為種種之形象,曰雕刻」。大概可區別為二:一為陰刻浮雕之類;一為立體造象。通常雕刻題材多取材於史實、風俗,或神話與宗教。雕刻品以能勻稱、緻密、渾成、生動為主。而雕、刻兩者的不同,最簡單來說,可就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製作過程來加以區分,例如以竹、木、牙、角等為材料,使用銼、鎚、鑿、刀等在材料的表面磨、鑿、削、剷、甚至敲擊,根據創作者構思圖案造型,除去材料上所不需要的部分,這種製作就稱之為「雕」。又使用的材料為竹、木、牙、角等,並以刀鑿等工具在平面上刻劃出凹凸的線條、紋飾,藉以顯出構想中的圖案形象,這就稱之為「刻」。「雕」與「刻」明顯的共同點在於部分不要的材料一經去掉就無法回復原狀。


   


        在竹、木、牙、角等之雕刻技法是屬於同一範疇,各種不同材質雕刻時,使用雕刻工具施工時,也許要領竅門略有差異,但雕刻技法的運用卻有異曲同工之妙,關鍵在圖案造型佈局是否適切與巧妙,雕刻技法綜合運用是否得宜,竹器於何處採用何種雕刻技法,配合何種雕刻技法,需靠創作者巧妙的佈局和搭配不同雕刻技法,來呈現自己獨特的藝術風格。


  


        清王鳴韶(17321788)撰〈嘉定三藝人傳〉:


竹刻有二家,以竹筒刻人物、山水,若筆筒、酒盃、香筒諸器者,是就竹之圍圓而成,儼然名畫也。一以老竹根,就其高卑曲折淺深之宜,刻為人物、山水、果蓏、花卉名為陽文」。      


 


嘉定派竹雕刻器物主要有竹筒雕刻與竹根雕等二大類型。


  


   


        嘉定派雕刻技法內容分六項來論述:


一、陽雕技法有:高浮雕、透雕、淺浮雕與薄地陽文、


       留青陽文。


二、陰刻技法有:毛刻、淺刻、深刻。


三、陷地深刻與陷地淺刻。


四、圓雕技法。


五、竹黃工藝。


六、雕刻工藝派別技法之差異與融合。


 


 


 


 


 


陽雕技法


 


 


        陽雕與陰刻相反,將圖案或文字等紋飾處凸於器表,就是在竹的表面刻成淺立體形象。湖南長沙馬王堆出土的西漢早期之漆勺,其圖案紋飾則是採用陽雕(浮雕)技法雕刻而成。有時更雕出多層次,呈現遠近與深度感。竹子陽雕技法有:高浮雕、透雕、淺浮雕與薄地陽文、留青陽文。高浮雕與淺浮雕僅在於圖案紋飾突出器表的高低之分。透雕則需將竹圓壁雕刻鏤空,而且技法上近似高浮雕,不但鐫刻圖案紋飾正面,旁側圓轉處也需刻鑿。薄地陽文是淺浮雕或低於淺浮雕的一種特殊浮雕技法。留青陽文以竹肌作為底色,利用竹的的青筠淺浮雕出圖案紋飾。


 


 


1、高浮雕


      


        浮雕的界說,是立體式凸出器表面,就是把竹肌去除,作品雕刻以筆筒等平面作品為多。高浮雕一般指經過層次壓縮處理的浮雕中,從起位線到浮雕面的單像厚度與實物厚度之比約在五分之二的一種浮雕。


     


        高浮雕又稱深浮雕,就是有些部分雕刻得極深,把竹肌雕除較多,使留下來的凸出部分顯得更凸出,有著層次立體感,雕刻出立體感的人物、山水、花木、蟲鳥。竹雕刻品常利用竹厚實的圓莖作高浮雕,為使高處更高,低處更低,所以鏟鑿也更深,雕刻出高低起伏的題材造型。竹材以接近竹根部肉厚一段最好,高浮雕技法施於竹器上以作筆筒為佳,較不適宜作臂擱、扇骨等輕薄竹器。高浮雕層次變化一般多於淺浮雕,有時更刻出多層次且具遠近與深度感,景物也更圓渾,圖案紋飾有時會有如立體圓雕的效果。趙圻《竹筆尊賦》序曰:


一尊之周,因形造境,無美不出。窪隆淺深,可五六層,漏沉其次也。


 


寥寥數語,頗能道出高浮雕設計造形之特色。


   


        嘉定派高浮雕代表性作品有:明朱鶴「深浮雕松鶴筆筒」、明朱稚征「雕竹窺簡圖筆筒」、明朱稚征「雕竹仕女圖筆筒」、清侯崤曾「竹雕竹林七賢筆筒」、清吳之璠「竹雕二喬圖筆筒」、清吳之璠「黃楊木雕東山報捷圖筆筒」、清嚴煜「竹雕三老玩月圖筆筒」、清顧珏「竹雕祝壽圖筆筒」、清顧珏「高浮雕山水筆筒」等。嘉定派創始人朱鶴便是擅長這種高浮雕雕刻技法。這種雕刻技法極難,盛行於明代與清前期,後來嘉定地區竹人能者不多。


 



 


 


此文引用好友梁俊棠 先生所作---


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嘉定派竹雕刻藝術之研究


感謝老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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