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期黑套白料雕群鶴水盂


 




 







 


 









 


 


 









 


 









 


 



 


 



 


 



 




 


 



一件清中期黑套白料雕群鶴水盂的收藏經歷


 


            我的鼻煙壺收藏中,較精緻的幾乎均來自一位老前輩,此前輩原收藏清三代瓷器,二十幾年前改收鼻煙壺,後來又迷上琺瑯器擺件,逐漸放出手上鼻煙壺。此前輩所收藏文物等級,在中部骨董界頗受肯定,但很有個性,好面子,喜怒常形於色,老人卻小孩性。


 


          在與其交往20餘年來,均依循敬老尊賢原則,得到其信任。當其收到新藏品現寶時,是精品就不吝讚賞,並順便問問進價多少?價位還可以接受,就請其玩膩了日後要讓再告知;若覺得不是很好,就閉口不予置評。


 


           等過一陣子他來電詢問,我對他那一件文物是否有興趣時?就有機會了,若是平日心儀對象,便馬上趕過去。有時可能是他找到同材質更精的鼻煙壺,要把二軍脫手;或某件把玩過一陣子膩了;或者又看上那件文物想買錢還不足;還是當月買超了,支票到期要籌錢,各種狀況都曾發生。前面兩種狀況,他會在電話中指定我曾現寶過,為他內心已有譜的喜愛文物,要我帶去互相交流;要是他堅持一要現金,則是跑三點半,那就是我主動挑選其精品標的的機會了。


 


           這時我會挑其平日最珍愛的雞胗頭,他會捨不得割愛,我會表示前輩已玩過一段時間,就算讓給晚輩暫時保管玩玩吧!於是成交前,雙方有時會再附帶立下一張切結書:


1.買方在滿六個月時,若無意收藏,可要求賣方以原價收回,等於買方可以不用花錢免費玩半年,而賣方可得到無息資金周轉半年。


2.賣方在滿六個月時,若捨不得賣,可以原價加一成贖回,等於買方可以獲得一成利息的利潤。


3.超過六個月以後,買方若日後有意脫手,要先諮詢賣方是否收回?價格由原買方依據當時行情決定要賣價位,原賣方有優先承購權利。


 


          一般而言因其已玩過一陣子失去了新鮮感,而他又不斷地再買進其他文物,所以就沒有多餘的錢贖回。不過,就曾經有過一件鼻煙壺雙方都很喜歡,而歷經三次來回交流記錄。梁兄常開玩笑說我是他的提款機,缺錢時不向開工廠的兒子開口要,就來電交流周轉。的確我手上總保留一筆戰備款,應付不時之需,如見到一件可遇不可求的精品,能當機立斷下決心下手收藏,我總是盼望等候老前輩來電要求交流。老前輩也喜歡找我,因為雙方收藏項目類似,投機能引起共鳴,老前輩愛面子,一向對外宣稱純收藏家,而我會保留他的面子,不會當面吐嘈”,口風緊不會四處宣揚我向他買進甚麼東西,我懂貨不需他任何說明及保證,交易一向乾脆付現不開票。而且讓給我的文物一二十年來都始終保存著,他還有機會交流回去,若賣給業者或其他同好,有賺頭可能兩三下就不知道轉售到那裡,再也看不到找不回來了。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我就成為老前輩最主要的顧客了,如此經歷20餘年來,我的鼻煙壺數量及其他精品文物就一件件增加了。


 


          此件清中期黑套白料雕群鶴水盂,原來是台中”X業者,也就是我向其交流王習三金珀內畫魚藻圖鼻煙壺的同一業者所擁有。十多年前民國80年代禁止象牙犀牛材料販賣、製造及展示初期,老前輩原收藏一件清初犀牛角杯,被此台中業者到家裡看到,老前輩被其誤導誤認為,以後連老件犀角骨董製品也列入管制,不能販賣、收藏及展示,如被查獲會被沒收並罰款,檢舉者則有獎金可領,於是惶惶不可終日怕被同好檢舉查獲。最後趕快與此業者交流其他文物,此黑套白料雕群鶴水盂因雕工細緻傳神被相中,但竟然要價15萬元,而犀牛角杯他在10幾年行情較便宜購進才10幾萬元,但當時行情上漲已有20幾萬,於是此業者表示再貼了10萬開票支付差額,老前輩心想,不用花錢就有新鮮的精品文物可把玩,還可以進帳10萬來買其他文物,並趁機把燙手山芋的犀牛製品脫手,何樂而不為?於是很快就成交。他那裡料到清初犀牛角杯現在已飛漲至百萬行情,老前輩現在一談到此事仍不禁罵此業者不已。


 


          在換回來後他將擺置於骨董櫥櫃內展示,我到他家閒聊時才發現,覺得納悶!認識老前輩以來他從未收過料製文物,怎麼突然收一件雕工細緻套料水盂,後來他才說明此水盂來歷,我看這套料雕刻實在細緻傳神,雖然喜歡,但知道其交流價是15萬,就心冷了,告訴他若是價購絕對是太貴了,如是交流來的不花錢,雙方喜歡就好。果然他收了不到半年,就主動問我是否對此套料水盂有興趣?我說此水盂雕工細緻,我是喜歡,但這高價位我絕對不會購買的,若互換文物交流,價格相當雙方不用花錢,則可以接受,於是他挑選多年向他貼錢交流的一件民初青白玉仕女擺件,當初交流價15萬多價較高些,於是再拿一件幾千元東西成交。


 


          當初看這套料雕刻實在細緻傳神,但也覺得交流價15萬是偏高很多,如要現金買絕不會考慮,但用文物交流不用花錢還可以接受。原因是青白玉仕女擺件雖然玉質好、雕工佳,但不適合把玩,只適合擺設,又怕摔壞,所以一直放在錦盒裡,且大型擺件也不是我的收藏項目。而此件套料水盂小巧雕工細緻,屬於我的文房小品收藏項目,年代應有清中期,比青白玉仕女的民初年代較好,因此當初就毫不遲疑決定交流。十幾年後的現在檢討,當初決定到底是對還是錯?若以兩種材質的現貨市場來看,現在因和闐玉材料高漲,一件20幾公分的民初人物擺件,應有20-30幾萬行情,但此件套料水盂因只落私家款,沒有落官方乾隆年製款,就算雕工再細緻,要以原價15萬賣掉可能還有相當難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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